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315弄3号902室,建筑面积:178.22平方米;权证号:杨2001104248;权证核准日期:2001年12月;房屋类型:新工房1;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1年。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杨浦区五角场镇街道301街坊2/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期限:无记录;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 17022.00平方米。
3、建筑物状况:
总层数12层;一梯两户;拍卖标的户型为复式结构,平均层高约2.6米。入户门安装指纹密码锁,室内客厅地面铺设大理石,石膏板吊顶针,卧室地面铺设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厨房及卫生间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有吊顶,卫生间安装卫生洁具。整体精装修,配置中央空调。通风、采光、日照良好。
4、四至情况:
所在小区(楼宇)名称“文化花园-园中苑”,东至武川路、南至纪念路、西至吉浦路、北至武东路。
5、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之前欠缴的税收和费用、可能办理二次过户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亦由买受人于办理过户手续时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标的房屋所附装修,以及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所有权随拍卖标的所有权一并转移至买受人(具体以交付房屋时所附装修及室内物品状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