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362弄43号402室;(权证号:嘉2015017133);建筑面积:84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登记日期:2015年5月。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号:嘉定区安亭镇111街坊1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未登记;宗地面积:17157.00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临墨玉路,南近阜康西路,西近新源路,北近和静路。
4、建筑物情况:
标的幢号为362弄43号,部位为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1,所有权来源为买卖,房屋用途为居住,总层数为6,竣工日期为1997年。
5、特殊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亦由买受人于办理过户手续中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其中物业欠费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每年物业费454元。(2019年1月29日查询)。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该房屋内部结构可能发生了改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屋结构的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拍卖人仅以现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