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信息:
拍卖时间:2018年6月18日10时至2018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起拍价:4500000元
二、标的信息:
拍品名称
上海凯琳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林梅、上海凯琳进出口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上海凯琳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
企业名称: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明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组织开展石油、成品油、大宗石化商品、铁矿石及钢铁商品、金属商品、煤炭商品、稀土资源商品、纸浆、纺织原材料、塑料粒子等原材料、木材商品、大宗农副商品等大宗商品交易的市场经营管理和中介服务;商品交割市场经营管理服务;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服务;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
营业期限:2011年07月08日至9999年09月09日
财务报表(截止于2015年3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40365600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071000元;
负债合计:3847220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3964400元;资产总计:142436600元。
2、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评估不使用收益法,选择清算价值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本公司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15年3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社科远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社远评字【2015】第1069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标的照片: